新 IATF 第六版規則

對驗證稽核的影響

國際汽車工作小組(IATF)發布了新版規則(第六版),將於 2025 年 1 月 1 日實施。除了強化和明確各種流程、方法、要求以及 IATF 的意圖外,第六版規則改善了 IATF 16949 驗證方案和客戶轉版流程,並納入第五版規則已批准解釋令(SIs)和常見問題(FAQs)、更新 IATF 16949 驗證的資格要求。

第六版規則的要求包含多項變更,適用於 IATF 認可之驗證機構,例如 DNV。此外,有某些要求會影響並應被所有已獲得 IATF 16949 驗證的組織理解。本頁旨在概述第六版規則中對獲證公司(以下稱為「客戶」)驗證流程產生影響的一些變更。

規則變更

第六版規則的一些變更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:

  • 擴展製造場址(EMS)的資格標準

    EMS 應位於主製造場址方圓 10 英里(16 公里)內,且車程不超過 60 分鐘。
  • 稽核週期

    所有監督稽核將每 12 個月進行一次,不再允許 6 個月或 9 個月的間隔。
  • 稽核天數

    集團方案的稽核天數最多可減少 15%,整體稽核天數的最大減少幅度為 30%。此外,將增加額外的時間以進行規劃、處理績效不佳問題及關閉過去的不符合事項(NCs)。
  • 稽核:第一階段

    • 第一階段的總結會議日與第二階段的開始日應至少相隔 20 個日曆天。
    • 第一階段的總結會議日與第二階段的開始日間隔不應大於 90 個日曆天。如無法達成此要求,需重新執行完整的第一階段稽核。
  • 稽核規劃

    • 客戶應在稽核開始前 90 天確認並同意稽核日期。
    • 客戶應在稽核前至少 30 天向驗證機構提供稽核規劃資訊。
    • 所有類型的稽核,都將增加至少 0.5 天用於稽核規劃。
  • 搬遷

    客戶應通知其驗證機構(CB)任何搬遷事宜。經評估後,CB 將決定是否在新地點進行首次驗證稽核(Initial Audit)作為特殊稽核,或在下一次稽核時增加額外的時間。

  • 預評

    不再允許進行預評。
  • 不符合事項 (NC)管理

    • 客戶必須在 15 個日曆天內對重大不符合事項提出初步回應。
    • 如果客戶因表現未達標準而證書被暫停,應在收到暫停通知後 20 天內在 IATF CMS 中提出回應。

請注意,以上並非所有新修訂要求的詳盡列表,只是其中一些關鍵變更的概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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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版規則有 12 種語言可供選擇,您可以在 IATF出版品網頁 選購。